特殊教育学院2025-2026-2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管芳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4日   来源:    阅读: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2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特殊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长:张梅、谢延明

副组长:兰芳、魏欣张杨

 员:李秀、刘琴、王欢、唐丹、叶文阳周丽岚

 书:管芳(18981302055)

二、转出和转入要求

(一)转出要求

1.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学生在学习期间有明确职业发展规划的;

3)学生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4)学生退役且复学到本科一、二和三年级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可以申请转专业;

5)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转专业条件者。

2.高考改革省份录取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原则上首选考试科目应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高考录取规定的首选考试科目要求。

3.未有以下情形者:

1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

2已有转学经历的;

3艺体类、非艺体类之间跨类申请的;

4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公费师范生、乡村振兴、区域教育均衡、专升本、单独考试招生、部分艺体类学生等);

5民族预科学生申请转入当年学校同层次非民族预科生专业的;

6处分未解除的(时间以当年转专业通知文件为准),或应予退学的;

7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8其他不符合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转入要求

1.转入计划

学院

专业名称

年级

预招计划数

层次

是否

师范

拟接收

学生数

(不超过)

特殊教育学院

特殊教育

2026

90

本科

4

30

特殊教育学院

教育康复学

2026

45

本科

4

10

注:拟接收人数为上限控制数,实际接收应不超过此人数

2.转入基本条件

符合《乐山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乐师院教〔2025〕75号)相关要求者。

3. 考核方式及内容

结构化面试考核具体标准见附件2。

三、转专业详细日程安排

(一)转出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610日前,学生下载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详细阐述转专业的理由及转入专业后的学习及职业生涯规划等,申请材料交年级辅导员

2.学院初审。612日前,学院根据《乐山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中转专业申请条件逐一审核转出学生申请,重点审核高考选考科目、申请理由、学习计划及职业规划等,结合学生当前学习状况与特长,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学院将“转专业申请汇总表”(不同意转出的学生或受过处分的学生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或处分类别)、“转专业申请表”等一并交教学部。

(二)转入工作安排

1.619日前,院审阅转入学生申请材料,结合专业培养目标、现有教学资源等,按照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及申请人数组织考核,确定转入专业第一志愿拟同意接收学生名单,并将初审材料报教学部。

2.625日前,学院按照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人数及剩余计划数组织考核,确定转入专业第二志愿拟同意接收学生名单,并将初审材料报教学部。

学院考核时间安排公布网址: https://tejxy.lsnu.edu.cn/

四、纪律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转专业工作,在学生中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原则,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在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转专业过程中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实名举报。转专业过程中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33-2277951




特殊教育学院

2026年5月26日








附件1:

乐山师范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性别


学号


联系

电话


考生科类(艺体、非艺体)


高考总分


语文分数


数学分数


英语分数


考科目(首选科目填第一栏

考科目

考分数

否受处分及类








转出年级


现专业


是否师范


层次


学制


拟转入

年级


拟转入

专业


是否师范


层次


学制
















(详细阐述申请理由、学习计划及职业生涯规划等,字数要求约1000字)




































申请人签字:


手写以下承诺内容:

(我自愿申请转专业,并已知晓转专业的相关文件。若学校审核通过,本人承诺:不再放弃,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承诺人签字:


   

转出学院初审意见





    院长(签章)


转入学院初审意见





院长(签章)


学校主管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备注


注:1.“专业名称”用教学管理系统中全称填写;2.“是否师范”栏填是或否;3.“是否受处类别”栏填是(含处分类别)或否。



附件2:

转入学生结构化面试评分标准

评价维度

具体指标与考察点

分值

转专业动机

考察转专业决定是否经过深思熟虑,动机是否明确、真实,而非盲目或逃避。个人兴趣、特长与目标专业需求的契合程度

20分

专业认知

考察对目标专业培养目标、核心课程体系、学科发展方向及对应行业就业前景的了解全面性与准确性,同时评估是否具备该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储备

20分

规划能力与职业理想

考察学业规划(短期学习计划、长期学业目标)与职业规划(行业定位、发展路径)的清晰性、可行性,结合分析问题时的思维逻辑性。

25分

个人特质与价值观

考察回答内容的真实性、态度诚恳度,是否具备责任意识(主动承担任务),及团队协作中主动配合、协同推进的意识;

15分

综合素质

考察语言表达是否清晰、流畅、有条理,能有效传达观点。面对学业压力/新环境的心理调适与适应力,及团队任务中的组织、协调能力;

20分

总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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